日期: 2011年11月7日
原文: 人民日報
美國次貸危機的影響尚未完全消退,歐洲主權債務危機又在愈演愈烈。在國際金融動蕩的背景下,我國國內面臨哪些金融風險,又該如何防範和化解呢?
我國當前的金融風險是政府、房地產主導的信貸過度擴張後,中央主動進行經濟結構調整和宏觀調控在當前體制下的金融反映。
不論是地方融資平台、房地產還是民間借貸,當前的金融風險都集中表現為資金鍊緊張。在原有增長速度和結構上實現的金融擴張和配置,需要通過一定的途徑得以釋放和調整。社會上充斥著流動性,但實體經濟面對的資金卻相當緊張,銀行體系的流動性也出現緊張狀況,簡單的貨幣寬鬆並不能有效促進新的經濟增長點。
因此,當前防范金融風險的核心不是簡單解決流動性,而是需要保持必要的資金緊張程度,甚至允許部分資金鍊的斷裂,實現與經濟增速和結構調整相吻合的金融調整,增強金融系統應對外部衝擊的能力。
我國地方融資平台、房地產及民間借貸之間高度相關,對經濟增長和政府應對策略高度敏感,金融系統整體上是脆弱的。僅從保護某類金融機構或市場的風險防範措施,有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。需要著眼於整個金融系統的風險,切斷單個領域與系統的緊密聯繫基礎上,逐個化解。
有效調控房地產市場
資金鍊(流動性)是金融風險處置的關鍵,但房地產市場調控是我國金融風險的核心。房地產價格和交易量下降幅度在20%-30%以內,對宏觀經濟和金融系統的影響基本是線性的,但一旦超過這個限度,將產生明顯的非線性變化。房屋交易量和新開工量對宏觀經濟和金融系統安全具有重要意義。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潛力及結構調整壓力,為我國化解房地產風險提供了基本保證。
為此,房地產市場調控可以考慮以下措施:一是以高額交易所得稅取代目前的限購政策;二是保障房的建設應結合地方實情,充分考慮配套資金的需求,適當降低明年保障房建設要求,重視後期管理,可考慮租售並舉但封閉運行的原則,挖掘現有存量房的潛力,激活房屋租賃市場;三是一旦市場出現快速調整,應考慮取消限購政策,加大對保障房的資金支持力度,允許地方政府收購部分爛尾樓作為保障房建設來源。
疏堵並重規範民間借貸
民間借貸為我國當前的經濟、金融剛性帶來一定的靈活性,是有益的補充,但其中又存在大量違法、不規範的因素。目前的民間借貸,既有大量資金來源於銀行信貸,又將資金投向了房地產、中小企業,維持這兩個領域的基本流動性需求。民間借貸關係到社會穩定、銀行體係安全和房地產市場等問題。因此,處理民間借貸的核心,一是需要繼續發揮民間借貸的合理功能,重新發揮正規金融系統提供必要、合理流動性的功能,防止流動性衝擊。二是隔離民間借貸與銀行系統,保持政府中立的裁判地位。三是從改善企業的融資和經營環境入手,疏堵並重。四是為債務人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,借助必要的資產處置,打破房地產市場的價格僵局。
為此,應盡快採取以下政策:一是藉助司法系統,嚴厲打擊民間借貸中的詐騙、傳銷等行為,盡可能降低出現龐氏騙局的可能性。二是加大對銀行貸款使用用途的監測和管理,加強對銀行、政府職工的管理。三是盡快修改貸款通則或者出台放貸人條例,規范正常的民間借貸行為。
除此之外,我國金融體系還面臨哪些風險呢?
化解地方債務風險
我國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已經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。以合理的土地收入支撐基礎設施等公益項目發展,有一定的合理性,但關鍵是要納入整體預算,克服道德風險,同時保持經濟可持續性。目前,地方融資平台整體風險可控,但部分地區債務率過高,過度依賴不合理估計的土地收入,今明兩年部分項目存在還本付息困難。在信息不對稱、不透明的情況下,個別地區的問題在金融市場容易產生恐慌,引發羊群效應。
因此,需要對社會公佈整體的地方融資平台處置方案,避免市場的恐慌,允許部分城投債債務重組,避免道德風險。此外,在審計署和銀監會現有的數據基礎上,根據現金流狀況,區分具體情況加以對待和解決。
應對不可控的外部因素
世界處於深刻結構調整的前期,世界經濟出現二次衰退的可能性越來越大。這是我國不可控的外部因素,需要提前應對。一旦等到世界出現巨大調整,我國將也不得不運用一定的貨幣、財政政策來保持經濟的運轉,經歷痛苦的短時間結構調整。
為此,我國除了調整宏觀調控和監管工具,增強調控和金融的靈活性,及時化解現有的金融風險外,還需要加速推動政府職能轉變,提高政府管理社會的能力。
更重要的是,世界都在孕育新的經濟增長點。我國的城市化進程不足,並具有廣闊的內部需求市場,這些是我國相對世界主要發達國家最大的優勢。我國應加大財稅體制改革,加速壟斷行業改革,在為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營造公平環境的同時,提高居民收入水平,降低收入不均狀況,為進一步啟動城市化進程和內需市場,創造必要的體制機制條件。
我國具備在調整中化解金融風險的基本條件
我國具有充足的最終流動性和償付能力儲備。我國擁有3萬多億美元的外匯儲備,21.5%的法定存款準備金率,4萬多億元的央行票據,上萬億的國有資產以及10%以上的銀行資本充足率等,中央財政赤字和整體債務負擔也都處於較低水平。我國經濟目前還處於高位增長,當勞動力存在結構性失業、社會融資量穩定的情況下,在非極端衝擊(不產生流動性枯竭)下仍能保持8%左右的增長,金融穩定將成為明年需重點關注的領域。
只要我國經濟保持平穩,應對措施得當,單個領域的風險都還處於可控範圍。但是一旦這些單獨領域的金融風險相互傳遞引發共振,則我國將缺乏應對金融風險的基本時間。
能引發系統性風險的主要是三個因素:(1)房地產市場出現硬著陸,導致經濟增長和土地收入大幅下降以及銀行不良貸款大幅攀升;(2)外部環境的巨大變化,歐洲金融系統流動性枯竭,引發世界金融危機,繼而導致經濟的二次衰退,或者歐美經濟快速恢復,大量資金從中國流出;(3)單獨領域的風險應對失當和政策不協調,導致流動性危機引發系統性金融風險。
只要我國經濟和流動性保持基本平穩,我國就有時間來化解各個領域的風險。目前來看,(1)房地產市場的調整,主要是政府宏觀調控壓力的反映,在出現市場自我惡化之前,政府擁有調節市場調整時間和幅度的靈活性;(2)國際經濟金融環境惡化但尚未二次衰退,減緩我國資金外逃的壓力。即使歐洲出現大面積的金融風險,由於我國與國際金融市場的聯繫並不緊密,在影響實體經濟之前,我國受到的直接衝擊仍有限,仍存在化解現有風險的時間。而且上一輪金融動盪導致國際貿易的大幅下跌,與貿易融資瞬間停滯有關,這次世界有經驗應對這種斷裂性衝擊。
(作者陳道富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綜合室主任、研究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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